第二章 自殺現場

2017 年 10 月 14 日,週六的早上九點,陳輝終於睡了一個自然醒。

一家三口起床後正在洗漱,他們己經計劃好今天要去 x 市周邊的一個縣城遊玩,那裡新開了一個兒童樂園,陳晨非常想去,而且路程不遠,剛好可以當天往返。

“我去開車,你們洗漱完就首接下樓吧,我在樓下等你們。”

陳輝坐在車裡打開了短視頻軟件,開始刷起了視頻。

在等待的時候,他突然看到了一個視頻,標題寫著(x 市第十六中學初二女學生唐紅紅在校園內自殺)。

x 市第十六中學位於惠城縣,是 x 市下轄的縣級市,經濟發展相對落後。

大多數本地人都外出打工,在十六中上學的學生大多是惠城縣的留守兒童,他們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

經濟條件好的家庭基本上都把孩子送到了市裡麵的一中或者實驗中學。

惠城縣刑偵隊大隊長萬華帶領團隊,在十六中進行現場勘查。

惠城縣法醫王明初步判斷,死者係割腕自殺。

現場,死者右手握著一把水果刀,左手手腕被劃開,初步鑒定為橈動脈破裂導致大量出血和失血性休剋死亡。

死亡現場冇有第三人的痕跡。

發現屍體的是學校的一名園林工人,他早上七點左右去花園澆水時發現死者,隨後立即撥打了 110 報警。

由於初三學生還在上課,學習任務繁重,不少初三學生看到了現場的死者,引起了學校的騷動。

有的學生還用手機拍下現場發到了短視頻網站上,這讓現場的民警很生氣。

陳暉驅車駛向惠城縣,正好兒童樂園也在那裡。

在漫長的路途上,他的思緒飄回到了今天觀看的那個視頻,心中不禁泛起疑雲:為何一名初二的學生會選擇在校園內結束自己的生命?

是受到了校園暴力的侵害,還是沉重的學習壓力讓他喘不過氣來?

然而,他很快便平複了內心的波瀾,認為此事與自己並無太大關聯,畢竟惠城縣有萬華負責調查此事。

案發現場內死者名為唐紅紅,年僅15歲,是x市第十六中學初二西班的學生。

她的家位於大塘村177號。

在事發現場,人們發現了一把水果刀和一個裝有透明無色液體的可樂瓶,這些液體的具體成分仍需進一步的化驗。

經過初步分析,唐紅紅的死亡被判定為自殺,然而關於她為何選擇這條極端的道路,還需要更深入的調查來揭示。

“死者的家屬己經到場了嗎?”

萬華隊長向在場的民警詢問道。

“是的,萬隊。

她的母親和班主任此刻正在辦公室。”

民警回答道。

萬華隊長隨即前往辦公室,為死者的母親和班主任倒上熱水,開始詳細詢問孩子平日的狀況,是否存在心理問題,以及在學校是否遭受過欺淩或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