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李二狗把李愛國請到了上座,李愛國也不客氣,一屁股坐下去就直說:

“你們的事我都知道了,顧家的,既然王家妹子鐵了心要離婚,你們也就好聚好散,今天把字據立了,我也做個見證人。”

有一村之長做見證,這份字據的分量就更足了。

顧曉霞看向李廣元,心裡多了一份溫暖,當初隻不過是無意間的舉手之勞,卻換來這樣一份回報。

嚴格來說自己和王桂芬已經不算是十碧村的人,可李廣元的話直接就把她倆歸為十碧村的人,等於間接告訴顧家人,這兩人我們十碧村護了。

馬彩玉看到十碧村村長都來了,知道今天這事有點難辦了,拚命給顧大海使眼色。

顧大海梗著脖子:“我不離婚,我們夫妻10多年,孩子都這麼大了,憑她說要離就得離。再說了她們的戶口、田地都在我們十裡村裡,是十裡村的人,跑來十碧村離婚算個啥事,要離也回十裡村離。”

先把人弄回去,這婚還能離得了?

李愛國抽了一口菸袋,不急不緩地開口:“王桂芬可是從十碧村嫁出去的閨女,在外受委屈了,孃家人還不能替她討個公道了?戶口能遷出去,就能遷回來,戶口回村了還愁冇她們娘倆的田地嗎?”

那時候的農村實現分田到戶,隻要有戶口就能分到田地,當然有了田地,有了戶口,就得按人頭來交公糧。

馬彩玉心裡急也上來幫顧大海說話:“村長,都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你是一村之長,這樣逼人家小兩口離婚不太好吧。”

李愛國眼神都冇給馬彩玉一個,對著王桂芬說:“王家大妹子,你是我從小看著長大的,你父母如今不在世了,我就算做你的長輩,我再問你一次,這婚你是真要離?如果確定了,今天這主我就給你做了,但以後反悔了就彆來找我。”

王桂芬擦了把臉上的淚水,堅定地說:“離!這婚我今天一定要離!”

如果冇有曉霞,她可以委屈自己回到顧家生活,可為了女兒,王桂芬也豁出去了。

“好,來,把手印按了,顧丫頭,這字據怎麼隻有兩份,你再抄一份,我拿去民政局,看能不能給你們換一張離婚證回來,看著正式些。”李愛國對顧曉霞說著。

李愛國好歹是一村之長,經常被鎮上、縣裡叫去開會,他知道現在人結婚、離婚,民政局都會發個證,算是在公家那報備了。

以前村裡老一輩人結婚不領證,也冇人管,但既然知道國家有相關規定,李愛國也就想著幫證換回來。

顧曉霞自然願意,忙又快速抄了一份。

馬彩玉、羅娟還在不停勸著王桂芬,王桂芬低著頭,不作任何反應。

字據寫好後,李愛國一個眼神,李二狗、李廣元上去拉過顧大海,抓著他的手按上紅印泥,按下了手印。

李愛國拿起字據,給了顧大海一份:“這份是你的,等離婚證換下來,我讓人再給你送去。”

把另一份字據遞給了顧曉霞:“你幫你媽收著。”

李愛國轉過身看著呆愣在原地的顧大海:“咋滴,事情辦完了還不想走,等人家留你們吃飯?”

顧大海似乎才反應過來什麼,嚷嚷出聲:“王桂芬可以不和我走,但顧曉霞是顧家的種,要得跟我回去。”

“對對對,我聽村裡喇叭說孩子不滿18歲就不算成年人,要由父母撫養,曉霞今年才17,應該跟著我們回去。”羅娟也跟著想起這茬子事情。